近日,文化和旅游部研究制定了《增强导游步队建设和治理事情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计划》),要求优化导游就业情况规范执业行为,完善导游信用档案,建立以游客评价为导向的导游效劳考评体系。
《计划》提出,到2021年底,导游步队建设和治理行动取得开端效果,行业治理制度革新取得进展,行业准入越发科学规范,导游效劳质量获得进一步提升。到2022年底,导游步队建设和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执业渠道进一步拓宽,执业模式越发多元,执业情况进一步改善,执业包管和职业形象进一步提高。到2023年底,导游步队治理体系越发完备,导游效劳供应与游客消费需求越发匹配,行业价值观牢固树立,“以提供高质量效劳赢得游客认可”在行业内形成普遍共识。
在健全治理体系上,《计划》明确,推进导游执业革新,修订《导游人员治理条例》及相关执规律则;完善导游资格准入制度,适应旅游市场小团化、定制化消费需求,向游客提供“导游+网约车”效劳;研究实施疆域旅游区域内执业制度,解决旺季领队供应缺乏矛盾;推动建立导游效劳预约平台;推动劳动酬金指导性标准与效劳质量评价相衔接;开展不对理收费清查行动,导游行业组织不得以导游证注册为名收取任何用度;实施持证导游进景区行动,勉励景区对持有导游证从事执业运动或者与执业相关运动的导游免除门票;健全导游行业组织,为便当导游执业、包管导游正当权益发挥越发积极作用。
在增强监管方面,《计划》提出,针对社会反应强烈的未取得导游证而从事导游运动、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加入购物运动或者另行付费等消费项目、向旅游者兜售物品、低俗恶搞讲解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时查处,维护游客正当权益;实施信用监管,建立完善导游信用档案,推广应用全国旅游监管效劳平台信用治理系统,坚持“应列入,尽列入”原则,指导各地依法依规将切合列入条件的失信导游列入失信主体名单并实施信用惩戒;强化行业自律,推动各地增强导游行业组织内部章程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治理制度,在为导游提供专业培训、执法咨询、权益维护的同时,约束导游行为,强化行业自律。